為將離家出走的妻子帶回去,男子竟在路邊對妻子拳打腳踢致其輕傷,曾多次遭受家暴的妻子忍無可忍,選擇報警并請求從嚴處罰自己的丈夫。
據(jù)了解,被告人呂某益與妻子阿珍(化名)長期居住在深圳,育有三兒一女。呂某益經(jīng)常因家庭瑣事毆打阿珍,為此阿珍曾多次報案,民警也多次進行調解,出于心軟,阿珍再三選擇原諒呂某益,但這卻并未使丈夫停止家暴。
自2016年4月起,心灰意冷的阿珍開始搬到兒女家住,后來索性回老家梅州豐順居住。2017年6月8日晚,阿珍與幾個朋友在豐順縣豐良鎮(zhèn)散步時,被突然沖上前的呂某益扯住頭發(fā)往地上摔,并進行毆打,還被強行拖上車,呂某益還在車門外謾罵。隨后,阿珍的朋友向豐順縣公安局報警。聞訊趕來的民警將呂某益帶回派出所調查。經(jīng)鑒定,阿珍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。
隨后阿珍到豐順縣公安局報案,稱自己多次被呂某益實施家暴,并提交了相關的證據(jù),請求將呂某益繩之以法。
豐順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呂某益有期徒刑7個月,緩刑1年。
記者:曾舒婷 通訊員:謝碧娟 李潮陽
編輯:綿綿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