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“金庸去世”被證明是假新聞,并連累國家級新聞媒體《中國新聞周刊》發(fā)生一系列人事變動。然而塵埃并未落定,作為“微博狂歡”下第一次重大“報道事故”,雖然明天就將成為故事,但這條假新聞仍大有新聞價值尚待發(fā)掘。
時至今日,仍有慨嘆娛樂致死者,有呼喚微博完善審核機制者,細細來看觀點不至于錯誤卻失于片面,微博本身即是開放社交平臺,平臺化意味著不可能采用完全媒體化的管理方式,要求發(fā)布者人人自查、微博即時審核不實信息,從一定程度上來講,這樣完全失去了互聯(lián)網(wǎng)特性,這種交流與傳統(tǒng)媒體的單向傳播又有多少差別?微博客觀上具備一定的媒體屬性,但這不意味著微博本身是完整的媒體,因為他的價值觀、傳播方式因參與者的參差不齊難以協(xié)調。
還有的干脆呼吁網(wǎng)友增強獨立思考意識和知識儲備,乍聽言之有理但操作性近乎為零。今天媒體對信息失察網(wǎng)友應獨立辨識,明天工商局是不是提醒市民出門自備商品檢驗設備,地震局提醒在家學習地震知識呢?傳播信息是大眾媒體與生俱來的使命(不包括微博),真實性更是其靈魂所在,失察于信息真實性是自身失職,與受眾對信息有怎樣的辨識能力沒有關系,極端來說并不是受眾完全可以辨識的信息,大眾傳媒就可胡說八道?
需要注意,“金庸被去世”雖起于微博,但核心引爆點還是在所謂官方認證的“中國新聞周刊”賬號轉發(fā)后,多家報紙記者的照搬挪用,這一步才是關鍵,很奇怪這些直接照搬微博新聞的同行為什么得以相安無事。每一個環(huán)境下都有特定的語義符號和特性,受眾當然也不盡相同。在微博本身的語境下,參與者多為互聯(lián)網(wǎng)愛好者,他們浸淫于網(wǎng)絡段子、笑話、罵戰(zhàn)等等,習慣于知悉—質疑—接受這樣的過程;而在單向傳播下,報紙等傳統(tǒng)媒體受眾習慣于接受及時、準確、解讀后的信息,而非質疑第一。這種默契來自彼此的無言約定和心理暗示。如果此事僅在微博中傳播,決不至于引起這樣的惡劣影響。
實際上,那些為了爭奪獨家新聞、第一時間將微博信息刊至報紙的同行才是罪魁禍首。有辯解,是看到被認證的ID轉發(fā)(通常認為有一定社會身份、可信度較高)才報道的,看來在網(wǎng)友增強對信息的辨識之前,有必要再提醒這些媒體同行先增強獨立思考能力。作為記者,沒有求證、審核,而將責任推給受眾,實在令人難過。公共平臺確是信息集散地,但只是原材料,可以發(fā)掘話題查證環(huán)節(jié)卻無法跨越。當下,諸多媒體習慣在微博等“料”,但“公共平臺+實名認證”不會想當然地生產(chǎn)出高質量新聞,愿同行共勉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