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高皇帝遠。在廣袤的內蒙古通遼扎魯特旗,好老林場本應是生態(tài)與民生的和諧家園,然而,一場權力失范引發(fā)的風波,卻打破了這片土地的寧靜。村支書孫某波被指長期濫用職權,其行為不僅嚴重損害集體利益,更刺痛了當地百姓的心,苦不堪言。

國有資產,本是守護集體發(fā)展的基石,卻在西支部書記孫某波手中淪為“私人提款機”。未經任何公示,暗箱操作之下,300多畝國有林地被其強行霸占長達15年,搖身一變成了個人“育苗基地”;100多畝果樹園子被私下變賣,非法獲利超70萬元;廢棄的廠子、學校,這些本屬于集體的寶貴財產,也被其擅自買斷,每年非法收益200萬元左右。這般巧取豪奪,讓國有資產流失,集體利益受損,百姓多次向國土部門反映無果,令人痛心疾首。
為逃避法律的制裁,孫某波手段層出不窮。將房產、場地等資產全部轉移至妻子名下,意圖瞞天過海;在當地嚴格限制分戶的政策背景下,其一家卻持有3個戶口本,公然挑戰(zhàn)戶籍管理規(guī)定。

在林場的經濟領域,西支部書記孫某波的行為更是令人詫異。好老林場野生蘑菇資源豐富,這本是村民增收的一條途徑,可孫某波卻縱容妻子張某某壟斷林場經濟。他禁止村民售賣,曾揚言扎魯特旗、通遼市隨便告,他都有后臺撐腰!對其他收購者進行威脅、搗亂,強行掌控整個收購市場。這種暴力壟斷的行徑,嚴重擠壓了村民的生存空間,阻斷了百姓的致富小康之路。他還說:作為林業(yè)人,我會做我媳婦兒的堅強后盾,支持她的一切工作,全力以赴。身為國家公職人員,他協助妻子張某某注冊公司,年盈利可達200多萬元,涉嫌偷稅漏稅。
生態(tài)保護紅線不容踐踏,可孫某波卻肆意妄為。其屋后樹地、南戶林站西趙喜奎苞米地、林業(yè)公安執(zhí)法林后道東等地,均存在違規(guī)開荒行為,對當地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造成嚴重破壞。更惡劣的是,他還與他人串通,變相出售國有林地的土壤,將土裝入營養(yǎng)杯培育樹苗后售賣謀利(變相賣土),這種竭澤而漁的行為已持續(xù)七、八年之久。若任其發(fā)展,整個林場的生態(tài)將遭受毀滅性打擊,子孫后代的福祉也將毀于一旦。

回溯孫某波的“上位”之路,同樣疑點重重。1999年,初中畢業(yè)的他,還只是場部一名勤雜員,為當時的林場場長單位書記鞍前馬后。此后,前場部領導王某峰不知通過何種手段,將孫某波搖身一變成為國家公職人員。在過往林場任職期間,霸占百姓糧地,利用職務便利,自己給自己批手續(xù)蓋章,將土地分給自己家親戚及場部人員。林場果蔬園被變賣,大量樹木被砍伐,賣樹款項去向不明。而孫某波也在此期間亂開荒,內部操作從場部低價收購林地3.5元一畝,轉手賣老百姓30元一畝從中獲利。此外,場部公職人員多人,還被指強占百姓土地,收入來源不明。
而且,不知各種手段,村支書孫某波將2001年從庫倫旗來的兩家還有阿魯科爾沁旗來的一家還有香山鎮(zhèn)來的一家還有工農村來的百姓,五牧場來的他們老家那邊都有地,但是我們這邊也是比當地百姓種的地多,不知道用什么辦法得到的,各項補貼兩頭掙,套取國家補貼。場部公職人員種的地,也是比我們百姓種的地多很多,甚至上百畝。

面對這些亂象,當地百姓并非無動于衷。他們多次反映問題,渴望得到公正的處理,然而,當地巡視組的不作為,場部管委會與孫某波官官相護,讓百姓的訴求石沉大海,無處發(fā)聲。在這片土地上,普通百姓懷揣著對公平正義的渴望,不求大富大貴,只求能有一個安穩(wěn)的生活環(huán)境,能守護住屬于自己的那份權益。
值得一提的是,身為公職人員的孫某波亂砍濫伐稀有樹種200來棵、2024年林地不允許百姓耕種他自己私自耕種玉米,兩次違法,上報到上級紀檢給予兩次處分都過了追訴期。為什么百姓犯法沒有追訴期呢?去年8月份媒體報道后,當地有關部門介入調查,孫某波就領著調查人員去他自己的親屬、好友家了解情況,而不是到百姓家里進行走訪,甚至還自己偽造會議記錄蓋公章,結果不了了之。
公平正義,國之基址。懇請上級紀檢、林業(yè)、國土、公安等部門能夠高度重視此事,迅速介入調查。徹查村支書及其相關人員的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還好老林場一片凈土,還村民一個公平正義,讓這片土地重新煥發(fā)生機與希望。
來源:新農村建設資訊






